摘要:如果自己和对方想要离婚的话,可以选择调解,这个主要是在诉讼程序中会有的,在离婚调解成功之后,会给自己一个调解书的。
只有调解成功之后才会有这个调解书的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,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。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逐渐感到我国现行的婚姻法、民事诉讼法对于离婚调解制度的规定尚不够完善与具体,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。
通过审判实践,当前的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首先,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组织与程序保证,我国的离婚调解往往都是由承办法官进行,然而许多时候法官仅仅知晓法律知识,而并非心理学、医学、社会学的专业人士,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调解的效果无法尽如人意。其次,我国的法律对主持离婚调解的法官的条件并无特殊要求,而在处理婚姻案件时,承办官的年龄、婚姻经验、社会阅历都对最终调解结果有着重要影响。第三,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的离婚调解制度,现有的法律对离婚调解做出了要求,但未做出具体规定,尤其对于离婚调解没有规定期限,只有“不能久调不决”的原则规定,有时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。
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,一般情况下,对于这个离婚调解书是必须要调解成功之后才会有的,如果说调解失败了的话,那么就直接进入了离婚诉讼程序,就不会再给双方这个离婚调解书了。